2010第十屆浙江國際智能樓宇技術與安防產品展覽會
時間:2010-03-31 來源:中國集群通信網 作者:浙江省土木建筑學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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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http://m.by236.com):2010第十屆浙江國際智能樓宇技術與安防產品展覽會
開展時間:2010-03-31 結束時間:2010-04-02 展會地點: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 主辦單位 浙江省土木建筑學會 展會介紹 主題:智能、安全、創新 支持單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主辦單位:浙江省土木建筑學會 承辦單位:杭州華展展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浙江省土木建筑學會智能建筑學委會 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程智能設計專業委員會 杭州市土木建筑學會智能建筑學委會
前言
隨著我國城市數字化、建筑智能化的進程日益加快,人們對居住環境的規劃、建設、管理及服務理念,不斷更新,運用科學、整體、系統的思維來營造現代智能化的工作環境、居住環境已成為必然趨勢。智能化樓宇在短短的二十幾年間飛速發展,顯示了其發展的強大動力,樓宇智能化是現代工業高科技的結晶,是未來“信息高速公路”的主節點,是進入“數字時代”新興的產物。
為適應“綠色、人文、科技”為主旋律的當今社會,為滿足眾多國內外企業的要求,促進產業界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搭建智能樓宇交流和貿易平臺,《2010第十屆浙江國際智能樓宇技術與安防產品展覽會》定于2010年3月31日—4月2日,在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全新登場。展會期間還將舉辦《浙江省智能建筑學委會年會》,屆時,來自國內外建筑界的著名設計師、房地產開發商和浙江省重點工程實施單位,以及智能樓宇領域的眾多專業觀眾,將蒞臨展會現場,參觀并展開積極討論。
首次移師,全新亮相: 隨著展覽會規模逐年擴大,原浙江世貿中心的展館布局分散,面積不足,已成為展覽會發展的瓶頸。本著“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辦展精神,經組委會市場調查、研究決定,本屆展會首次移師——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
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場館氣勢雄偉而富有時代感,是杭州市政府確定的三大會展中心之一,也是杭州西湖博覽會的主場館之一。展館位于杭州市區東北四條城市交通主干道(東新路、紹興路、潮王路、建國路)交匯的黃金地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捷。一流的外觀環境,標準化、現代化、智能化的展館布局,將為本次展會提供一個跨越式發展的新機遇,為廣大參展企業搭建一個全新的品牌推廣和形象展示的舞臺,實現規模和品質的新飛躍。
在舉辦《2010第十屆浙江國際智能樓宇技術與安防產品展覽會》及浙江省土木建筑學會智能建筑學委會年會的同時,還將同期舉辦《2010第四屆杭州國際社會公共安全產業博覽會》。 歡迎參展、參觀與洽談!
展覽會內容: 1、樓宇自控,綜合布線、樓宇可視對講系統、樓宇物業管理設備、周界安全防范、消防報警、安保監視、廣播電視、門禁系統、電腦網絡/服務器、會議系統、智能停車系統、城市小區三表遠傳系統及智能小區系統、家居自動化系統、樓宇電力裝置與設施、樓宇制冷系統、樓宇系統技術應用與配套設施; 2、智能化監控系統,防盜與監控報警系統,各類監控攝錄系統、各種鏡頭等配件、防偽技術與產品,警用裝置設備與技術,消防裝置與設備,社區(小區)治安管理系統,出入 口控制系統,交通安全系統技術與產品,銀行系統安全防護技術與產品,保險箱、柜系列技術與產品、以及應用于金融系統、機場、停車場、購物中心、賓館及辦公住宅樓等的安全防護技術與產品; 3、舉辦研討會,學術交流會,現場演示會,新產品推介會,介紹樓宇智能技術與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推廣與應用。
展覽會推廣與觀眾組織: 1、與國內外知名的專業雜志媒體,網站合作進行博覽會推廣與專業觀眾組織; 2、通過省內電視、電臺、報業集團等媒體招攬專業觀眾進場; 3、通過省內金融業、房地產業、醫療機構等主管部門,邀請系統內安全建設的負責人,技術人員等業主進場參觀與洽談; 4、通過主辦單位舉辦的研討會邀請行內人士、專家、學者、設計師、房地產商、建筑業主、集成商、生產商、采購商與會參觀洽談。
參展報名程序: 1、請參展企業認真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保證內容的詳細真實有效,加蓋公章后,郵寄或 傳真至大會組委會,申請被接受后,大會組委會通過傳真或郵寄確認您的申請; 2、在申請被接納7天內,參展企業將參展款項的50%匯入組委會指定帳戶,否則展位不予 保留,展位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分配”。參展企業匯出各項參展費用后,請將銀行匯款單傳真或復印寄往組委會,以便確認;(余款請于2010年3月10日前付清); 3、報名截止日:2010年3月10日。
參展須知: 1、參展企業在交完款項后才能確定展位,并服從組委會統一安排。展臺內裝飾,產品陳列 均由參展企業自己負責; 2、展覽會公共保險由主辦單位投保,但展品,參展人員的保險由參展企業自行負責; 3、參展企業不得展出假冒,偽劣及不符合政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否則主辦單位有權 取消其參展資格,已交參展費用概不退還,必要時交有關部門處理。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