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
時間:2010-05-13 來源:中國集群通信網 作者:上海安全防范報警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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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http://m.by236.com):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
開展時間:2010-05-13 結束時間:2010-05-15 展會地點:上海展覽中心 主辦單位 上海安全防范報警協會 展會介紹 主辦單位 上海安全防范報警協會 支持單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上海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警察協會 上海市公安局技術防范辦公室 上海市消防局 公安部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上海市經濟團體聯合會 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 上海市房地產行業協會 協辦單位 上海隨機廣告有限公司 一、展覽范圍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2、周界安全防范報警系統; 3、樓宇對講、出入口控制及門禁系統; 4、住宅小區及居民住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 5、反恐防爆安全檢查系統及安全報警器材; 6、“平安世博”、“平安城市”安防系統建設方案及相關技術; 7、城市區域聯網報警、移動目標聯網報警系統建設與運營服務管理系統; 8、消防、道路交通管理、防偽技術及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等設備與器材; 9、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等防盜鎖及保險箱(柜); 10、其他安全防范產品和系統。 二、展區分布 本屆展會的展品將在上海展覽中心序館(特裝)、中央大廳(特裝)、東、西平臺(特裝、標準展位)、東一館一、二層(特裝、標準展位)、西一館二層(特裝、標準展位)等展區展出。 三、展覽日程安排
 四、展位規格和收費標準
 (一)展位 1、特裝展位。展位僅提供光地,不提供任何展具。可由參展廠商自行搭建展臺,但展臺不得超過規定展位面積和限制高度。另外,搭建管理費、特裝電源費、布展證另行收費。 2、標準展位。每個展位配有三面展板、全鋪地毯、一張問詢桌、兩把折椅、 二盞射燈、一只500W電源插座、一塊公司名稱楣板。如有特殊要求需另行收費,詳細內容請參見《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參展手冊》第三部分《展會現場租賃價目表》。
 (二)特裝展位限高 1、序館、中央大廳限高5米; 2、東、西平臺限高4米; 3、東一館一、二層、西一館二層限高4米。 (三)標準展位楣板 楣板總高度為22厘米,字體為黑體,中文文字大小為12*12厘米,藍底白字。將根據貴公司填寫的《標準展位楣板內容回執》(附件1)內容制作展位楣板。 五、技術交流 技術交流講座自5月13日下午至15日上午,共計4個半天。每半天每間會議室安排1場講座。會議室位置、編號及價格如下:
 需預定技術交流講座的參展廠商及需租用麥克風、幕布、多媒體投影機等設施(需另行計費)的參展廠商,請于2010年4月15日前與組委會辦公室聯系。 六、參展手續辦理程序 1、凡需參展的單位可致電上海安全防范報警協會或登陸本網站“展會板塊”首頁,在“第十屆上海安防展展館導航”專欄查看展位圖并選擇展位。確定展位后,請填寫《參展回執表》(可在“展會板塊”首頁下載《參展回執表》)并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組委會辦公室。 2、參展廠商收到加蓋主辦單位公章的參展合同后,請于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的展位費為展位定金,剩余70%的展位費應于2010年3月31日前付清。 3、有關參展廠商報到、布展等事宜,組委會辦公室將及時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七、服務項目 (一)展會服務 1、 (1)工作證。供現場工作人員使用。每位工作人員發放1張工作證。 (2)參展證。供參展廠商進館使用。每個標準展位發放3張參展證。 (3)布展證。供搭建人員進入展館進行布展、撤展使用。布展證由上海展覽中心制發,每張20元。 (4)停車證。 布展臨時停車。在布展期間(5月11-12日),凡參展廠商有面包車進出上海展覽中心的應辦理《臨時停車證》。請在5月1日前到組委會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展會停車證。上海展覽中心機動車停車費為20元/次。為節省參展廠商停車開支,并方便車輛進出上海展覽中心,經組委會辦公室與上展中心協商,在5月13 -15日展會期間,參展廠商車輛憑《停車證》進出上海展覽中心。每張《停車證》為60元,由組委會辦公室代發。 2、標準展位搭建。 3、特裝展位搭建延時服務。5月11日特裝展位搭建結束時間,從17時延時至20時,延時服務所需經費由組委會辦公室支付。20時后仍需加班的,延時服務所需費用自理。 需要延時服務的特裝展位搭建單位,請認真填寫《參展廠商加班搭建展位申請書》(附件2),并在5月11日15時前報送組委會辦公室。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報送《參展廠商加班搭建展位申請書》的,該展位將在17時停止供電。 4、午餐。組委會向參展廠商免費提供午餐。1-2個標準展位每天2張《午餐券》,4-7個標準展位每天3張《午餐券》,8個標準展位以上的每天4張《午餐券》。 5、免費贈送《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會刊》; 6、展館公共部位清潔服務; 7、安全服務(特殊安全服務除外);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