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m.by236.com):新疆無線電管理局:對講機不能隨便“講”
喜歡收藏奇石的新疆烏魯木齊市民陳先生經常和朋友去野外撿石頭,為方便相互聯系,陳先生不久前買了一部對講機。
記者近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調查發現,對講機無處不在,通訊市場上銷售的對講機更是琳瑯滿目。然而,新疆烏魯木齊市無線電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未經審批隨意使用對講機可能會給一些部門正常的無線電通訊造成干擾,這種行為不可取。
市民隨意用
“爸,回家吃飯。”8月13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西外環路一小區居住的高大爺散步時,手上的對講機里傳來兒子的聲音。“知道了,馬上回去。”高大爺熟練地通過對講機回話。
高大爺告訴記者,由于不會使用手機,兒子怕他出門迷路,上個月給他買了對講機。“這個東西用起來方便,我出門都帶著。”高大爺說,他的幾個老伙伴都很羨慕他,還想“團購”呢。“您知道使用對講機要在有關部門登記嗎?”記者問。高大爺一臉疑惑地搖搖頭:“不知道,兒子說用這個不花錢,隨便用。”
記者采訪中發現,新疆烏魯木齊市很多小區的物業保安,酒店或餐廳服務員都在使用對講機,甚至一些市民僅僅為了聊天也購買了對講機。然而對于國家對使用對講機有何規定,很多人并不了解。
購買很容易
據新疆烏魯木齊市無線電管理局業務科科長郭川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管理暫行規定》,除了發射功率在100毫瓦以下的微功率無線電發射設備和發射功率小于或等于0.5瓦的公眾對講機使用時不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外,使用其他對講機,都應該到無線電管理部門辦理申請頻率手續,領取合法頻率后才能購買使用。而且機身上有國家型號核準代碼的對講機才允許買賣。銷售者在銷售對講機時也必須查驗由無線電管理部門核發的相關手續并對購買者的個人信息進行登記,上報無線電管理部門。
然而,8月14日,記者對新疆烏魯木齊市通訊市場進行了走訪,發現購買對講機很容易。
8月14日,記者在華凌電腦城2樓通訊產品市場看到,這里有十余家銷售對講機的商家,品牌琳瑯滿默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在一家店面,老板向記者推薦了一款發射功率為5瓦的對講機,稱其經過國家型號核準,單價為220元。“需要去辦理手續嗎?”記者問。“不用,沒人管,買了就可以用。如果被無線電管 理部門查到,就會讓你去辦手續,交錢就行了。”老板爽快地回答。
“自由”危害大
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對講機銷售市場的亂象,無線電管理部門也是一肚子苦水。
郭川告訴記者,對講機屬于通訊器材范圍,銷售商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只要沒有超范圍經營,就可以銷售。而無線電管理部門只是對銷售商的銷售行為進行監管。他們每年多次到華凌市場和紅旗路電腦商城檢查,督促經銷商規范經營,但效果并不明顯。
郭川說,個人或單位未經批準使用對講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無線電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查封或者沒收設備,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奉。但由于對講機價格低廉,無線電管理部門又沒有強制執法權,有時需請公安部門協助,導致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這一窘境令他們感到“力不從心”。
郭川說,市民非法使用對講機占用有限的空中無線電頻率資源,對民航、鐵路、公安等部門的無線電通訊設備會造成干擾,導致有用接收信號質量下降、信息誤差或丟失,甚至阻斷通訊的現象,嚴重時可能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她呼吁廣大市民不要隨意購買和非法使用對講機,以凈化空中無線電波環境。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