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對講機無線電系統定義及頻率占用費收取標準公示
時間:2012-10-11 來源:中國集群通信網 作者:admin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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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的汽車共用一條道路相似,所有的無線電臺(站)都利用特定的無線電頻率進行通信。如果沒有科學管理,將會造成互相干擾,乃至發生重大事故。因此全世界都十分重視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和臺站的管理。我國在遵循國際電信聯盟的《無線電規則》的前提下,頒發了一系列關于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滿足需要的同時,對無線電臺(站)的設置、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未經履行相關手續而隨意使用無線電頻率、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首先,“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體現了在頻譜資源領域的國家主權性。依據《憲法》,我國是政府配置自然資源的國家,從國家主權支配的觀念出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意味著無線電頻譜資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就是國家利益的實現,而任何侵犯無線電頻譜資源國家所有權的行為,都是侵犯國家利益的行為。特別是由于無線電頻譜資源在國防建設中地位突出,國家只有對頻譜資源所有權實行壟斷,對頻譜資源使用進行統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協調軍地用頻的矛盾,保證軍事用頻的需要和安全。 無線電頻譜資源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公共資源,其有限性日益凸現,而人類對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需求卻急劇膨脹,各種無線電技術與應用的競爭愈加激烈,使無線電頻譜資源的稀缺程度不斷加大。因此,需要以國家的公權力規范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配置,以解決頻譜資源需求與稀缺之間的矛盾。 由于無線電頻譜資源是全世界平等共享的自然資源,其傳播不受行政區域和國界的限制,又具有易污染的特性,因而要合理利用頻譜資源,維護良好的空中電波秩序,必然需要國家的統一控制和管理。在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實行無線電頻譜資源國家所有的制度 | 集群無線調度系統 | | 類型標識=V 臺站類別=JQ | 蘇價費[1998]208號蘇無[1998]3號 | | 全國: 0元 | 組網范圍 = 全國 | | 全省: 1萬元/每頻點 | 組網范圍 = 全省 | | 地市: 2000元/每頻點 | 組網范圍 = 地市 | | 2 | 無線尋呼系統 | | 類型標識:V 臺站類別=PB | | 全國:0元 | 組網范圍 = 全國 | | 全省: 20萬元/每頻點 | 組網范圍 = 全省 | | 地市: 4萬元/每頻點 | 組網范圍 = 地市 | | 內部: 2000元/每頻點 | 組網范圍 = 內部 | | 3 | 電視臺 | | 類型標識=B 臺站類別=BT,BW | | 中央臺:0元 | 組網范圍 = 全國 臺站類別=BT | | 省級臺:5萬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全省 臺站類別=BT | | 地級臺:1萬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地市 臺站類別=BT | | 縣級臺:5000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縣 臺站類別=BT | | 差轉臺(有自辦節目):1000元/每臺 | 臺站類別=BW (無自辦節目時收費比例置0) | 蘇價費[1999]92號蘇無辦[1999]59號 | | 4 | 廣播電臺 | | 類型標識=B 臺站類別=BC | 蘇價費[1998]208號蘇無[1998]3號 | | 中央臺:0元 | 組網范圍 = 全國 | | 省級臺:5000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全省 | | 地級臺:500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地市 | | 縣級臺:100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縣 | | 外語教學臺:50元/每套節目 | 組網范圍 = 內部 | | 5 | 船舶電臺 | 類型標識=S | | 1600總噸位以上船舶:2000元/每艘 | 船舶類別≠CHR,PH 噸位/功率>1600 | | 1600總噸位以下船舶:1000元/每艘 | 船舶類別≠CHR,PH 噸位/功率<1600 | | 功率≥20馬力漁船:100元/每艘 | 船舶類別=CHR,PH 噸位/功率≥20 | | 6 | 1000MHZ以下其他臺站 | | 類型標識=V,H,U 臺站類別≠PB,≠JQ,≠WJ | | 固定電臺(含陸地電臺):1000元/每頻點/每站 | 類型標識=V,H 臺站類別≠FC 發射頻率≠223-235MHz,≠821-870MHz | | 移動電臺:100元/每臺 | 類型標識=U | | 水上甚高頻岸臺:1000元/每臺 | 臺站類別=FC | 蘇價費[1999]92號蘇無辦[1999]59號 | | 7 | 微波站 | | 類型標識=M 發射頻率≠2400-2483.5MHz(頻段),≠5725-5825MHz,臺站類別≠WJ | 蘇價費[1998]208號蘇無[1998]3號 | | 工作頻率<10GHz:40元/每站每兆赫(發射) | 發射頻率<10GHz, ≠2535-2599MHz, | | 工作頻率>10GHz:20元/每站每兆赫(發射) | 發射頻率>10GHz | | 有線電視傳輸MMDS:600元/每站每兆赫(發射) | 發射頻率=2535-2599MHz | | 8 | 地球站 | | 類型標識=E | | 250元/每站每兆赫(發射) | 類型標識=E | | 9 | 雷達站 | | 類型標識=R | 蘇價費[1999]92號蘇無辦[1999]59號 | | 1000元/每臺 | 類型標識=R | | 10 | 無線接入系統 | | 類型標識=M,W ,V 臺站類別=WJ | 信部無[2003]125號 | | 3.5GHz頻段:1000元/頻點/基站 | 類型標識=M | | 1.8-1.9GHz(FDD,TDD方式):150元/基站 | 類型標識=W,V 發射頻率≠450.5-462MHz | 發改價格[2003]2300號 | | 450MHz頻段:500元/頻點/基站 | 類型標識=V 發射頻率=450.5-462MHz | | 11 | 擴頻系統 | | 類型標識=M 發射頻率=2400-2483.5MHz(頻段),5725-5825MHz | | 2.4GHz、5.8GHz頻段:40元/每站每兆赫(發射) | 類型標識=M 發射頻率=2400-2483.5MHz(頻段),5725-5825MHz | | 12 | 無線數據頻段 | 類型標識=V 發射頻率=223-235MHz,=821-870MHz | | 203MHZ,800MHz頻段:800元/頻點/基站 | 類型標識=V 發射頻率=223-235MHz,=821-870MHz |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