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m.by236.com):何廷潤:廣電無權擅自改變與分配700MHz頻譜 近期有消息稱,廣電總局已將700MHz頻段劃給了國網,同時國網將與中信國安成立“中廣移動”負責700MHz頻段的運營。而此前,廣東、重慶、貴州、甘肅四省廣電運營商聯合對廣電無線寬帶數據網的公開招標并明確采用LTE制式,說明四省廣電運營商己經獲得建設LTE網絡的頻率授權,并且完成了工程站點的頻率設計。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屬于國家所有,在沒有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以及沒有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重新分配700MHz頻譜的情況下,四省廣電運營商的招標及未來無線寬帶數據網建設都是明顯的違規與違法行為。
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研究所高級顧問 何廷潤 無線電頻譜資源國家所有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50條明確規定: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第四條也規定: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無線電頻率實行統一規劃、合理開發、有償使用的原則。 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是指國家對無線電頻譜資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主要體現了在頻譜資源領域的國家主權性,國家對頻譜資源的所有權實行壟斷,以國家的公權力規范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配置,以解決資源需求與稀缺之間的矛盾,同時保障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運行,防止各種無線電業務、無線電臺站和系統之間的相互干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規則》和我國無線電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劃分規定》,主要用于規定在我國國內各頻段的劃分,規范我國國內各行業各部門的無線電頻率使用。 由上可見,四省廣電運營商700MHz LTE網絡的招標及未來建設,應該遵守國家上述法規,并應事先得到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頻率授權和臺站設置批復。 廣電無線電管理權限的探討 首先,分析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關于700MHz頻段的業務規劃。 2014年2月1日起,我國實施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在關于廣電700MHz頻段的業務規定中,614-798MHz頻段(即數字紅利頻段),主要業務是廣播和射電天文。由上可見,按國家無線電頻率劃分,廣電700MHz頻段是劃分給廣播業務,因此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未作出新的頻率劃分規定之前,任何用頻部門、單位都無權改變700MHz頻段用于廣播業務的現狀,否則就是違法與違規行為。 其次,探討廣電的無線電管理范圍與內容。在我國無線電管理領域,廣電與民航、公安、安全、鐵路、交通、漁業、氣象等部門或行業作為國務院有關部門賦于了相應的無線電管理權限,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根據國務院規定的部門職權和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委托,審批本系統無線電臺(站)的建設布局和臺址,指配本系統無線電臺的頻率、呼號,核發電臺執照。依據廣電總局于2001年發布的《廣播電視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負責全國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技術規劃和頻率規劃(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托管理的頻段)的組織制定、發布實施和管理工作。同時,有權根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需要,對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技術規劃和頻率規劃適時進行調整。但是,僅限于設置、使用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包括差轉臺、收轉臺站)、廣播電視衛星、衛星地球站、微波站、節目傳送臺(站)和監測臺(站)等,即對以上各類臺站的頻率頒發執照。 由上可見,依照《廣播電視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廣電在700MHz頻段,有權對占用該頻段的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包括差轉臺、收轉臺站)、廣播電視衛星、衛星地球站、微波站、節目傳送臺(站)和監測臺(站)的頻率規劃、指配作出變更和安排。而當前廣東、重慶、貴州、甘肅四省廣電運營商聯合對廣電無線寬帶數據網的公開招標并明確采用LTE制式,其臺站屬性和業務類型己超出《廣播電視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廣播業務臺站范圍,因此廣電無權超越國家授權而重新規劃及分配700MHz頻率。 國家無線電管理權威不容挑戰 國家無線電管理代表了國家整體利益和權威,不容任何機構或單位自作主張并發起挑戰。 首先,國家無線電管理權限不容挑戰。按照規定廣電部門受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托,在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對廣電業務及臺站的頻率具有配置權,并需按規定上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因此,廣電四省擅自分配700MHz頻譜用于LTE招標及建設,無疑是對國家無線電管理權威的挑戰。 其次,國家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不容挑戰。依據我國實施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廣電700MHz頻率的主要業務是廣播業務,而非LTE業務。因此,在國家未作出新的業務調整前,廣電四省將用于廣播業務的頻率改用于LTE,無疑是對國家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的挑戰。 再次,無線電頻譜領域的國際共識不容挑戰。早在WRC-07大會上通過決議,在698MHz~802/862MH頻段以國家腳注的方式注明部分國家將用于IMT,進而在WRC-15大會上,將700MHz(694-790MHz)作為全球統一的IMT頻段,成為具有標志性的頻譜國際化的成果。我國四省廣電逆國際共識與潮流而行,將700MHz頻率作為“內部消化”,顯然是對釋放700MHz頻率用于IMT國際共識的挑戰,在國際上的不良影響十分嚴重。 相關國家機構至今“沉默”的代價 四省廣電運營商招標無線寬帶數據網(LTE),不但說明得到了700MHz頻段的頻率分配,而且完成了的頻點設計,其預建臺站應得到批準,但至今未見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授權與批準。對于如此明顯的違法與違規行為和輿論界的多方質疑,未見國家相關部門的回應與處理,這將被作為我國實施寬帶戰略及推進三網融合中的“范例”而效仿,其結果是在國內代價慘重,在國際聲名掃地。 作者介紹:何廷潤 現任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研究所高級顧問。長期從事無線電技術與頻譜資源研究,參與多項頻譜資源規劃與應用的研究。近年來,在國內主要通信媒體上發表關于無線通信及頻譜規劃與應用的文章近百篇。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